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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宁市2006年赛事规程

发表时间:2005-12-27 8:10:59   浏览数:5517   转到我空间  分享到随写  分享到鸽友社区
咸宁市信鸽协会2006年竞赛规程
 
一、参赛办法
    1、凡已缴纳2006年会费的咸宁市信鸽协会会员均有权参赛(会费标准:50元/人),未缴纳会费的信鸽爱好者也可参加各站训飞,训费相同。
2、凡佩戴咸宁市信鸽协会销售足环之信鸽均有参赛权,其它足环交2元环费方可参赛。
3、县市会员参赛,每羽信鸽少收1元放费。
二、竞赛日程表(附后)
 
三、奖励办法
  1、凡参赛站成鸽、幼鸽均可参赛,赛事分普赛和奖赛两种(除2000公里外),凡参加“奖赛”每羽收取5元参奖费,普赛不设奖金,但普赛鸽和奖赛鸽统一排名次报省鸽协。
  2、省鸽协组织的各项赛事获省里名次除由省奖励外,市鸽协将给前三名次发奖杯,以后名次发归巢证,不发奖金。
  3、咸宁市信鸽协会举办2006年春季500公里“鄂南杯”大奖赛和秋季幼鸽专环南北飞大奖赛。
4、500公里国家赛、正大杯均需佩戴高足环,市鸽协组织的其它赛事不作要求。鄂南北春季幼鸽大赛需佩戴市信鸽协会发放的专环,市鸽协将在2006年统一足环中指定一段号码为秋季南北飞幼鸽专环,幼鸽专环赛每羽收取参赛费20元(不含足环),限售1000枚,秋季专环发售截止日期为5月30日。
5、2006年春秋两季安排三关赛和两关赛,参赛办法为每羽在首关缴纳20元的参赛(不含放费),成鸽、幼鸽均可参赛。
四、赛事奖金设置
  1、鄂南杯取前三十名,第一名奖金3000元,第二名奖金1500元,第三名奖金1000元,4-5名奖金500元,6-10名200元,11-20名150元,21-30名100元,31-40名50元;团体赛前三名,第一名200元,第二名150元,第三名100元。(团体赛以进入名次多者为胜)。(注:奖金为鸽会提取10%运作费后的金额。)
2、幼鸽南北飞专环大奖赛,按南、北各取前十名奖金分别为总奖金额的30%;综合取前20名,奖金金额为总奖金的40%,具体分配如下:南、北分站各前十名,第一名30%,第二名25%,第三名16%,4-6名各7%,7-10名各2%;综合取前20名,第一名35%,第二名20%,第三名12%,4-6名5%,7-10名2%,11-20名1%。(注:奖金总额为鸽会提取5%运作费后的金额。)
3、关赛按首站缴纳参赛费赛鸽总羽数的10%取名次,关赛按综合排名取前20名,第一名30%,第二名20%,第三名15%,4-6名5%,7-10名2.5%,11-20名1%。
4、2006年春季举办第二届团结杯,奖金分配为:第一名480元,第二名260元,第三名150元,4-10名各50元。
5、精英赛取前十名,奖金分配:第一名35%,第二名20%,第三名15%,4-5名各5%,6-10名4%。(奖金总额为剔除上路、奖杯等费用后的金额)
6、指定鸽赛,鸽会将提取10%的运作费。
7、市鸽协组织的赛事,取前十名,奖金分配为:第一名180元,第二名100元,第三名80元,4-10名50元。
8、赛事集鸽不足100羽的,鸽会只发奖牌,并酌情减少取奖名额。
五、报到办法
  1、以持鸽和鸽钟报到电脑计算分速为准,打钟5分钟以内必须电话向鸽会报到,否则鸽钟计时无效。报到电话:8043023
2、软环必须粘在软环粒上,且第一孔大盖朝上装钟,凡第一孔无大盖软环粒的鸽钟,成绩一律无效,鸽钟如出现空孔,空孔以后的成绩一律按持鸽报到计时。
3、关赛及南北飞均按分速总和取综合名次。(分速总和相同的,最后一关名次靠前者为先),取得综合名次必须是最后一关的有效归巢鸽。
4、各项大赛及关赛名次取不满的,获奖鸽除获应得奖金外,剩余奖金鸽会提前10%以后,由获奖鸽平分。
5、参加省赛,市鸽会将按混合排名,不分成鸽、幼鸽。
  6、各项比赛前十名必须验鸽(大奖赛及关赛前30名均需验鸽),各项赛前十名均需验棚。
  7、赛事报到时间严格按照中鸽协规定的日出日落时间。
8、市鸽协拟在2006年评选三家明星鸽舍,评选条件如下:
一、必须每站都参赛的会员,方有资格参加。
二、计分办法:取前三十名的赛事,冠军为30分,以后名次依次递减;取前十名的赛事,冠军为十分,以后名次依次递减。
三、年终鸽协将按综合积分排定名次,发给奖牌。
9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咸宁市信鸽协会。
咸宁市信鸽协会
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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